大连大律师在线咨询网

subo888.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热案点评 > 正文

盗窃网络域名 被判缓刑3年

2008-09-22 20:51:09 来源:


盗窃网络域名 被判缓刑3年

盗窃网络域名 被判缓刑3年
2008-09-22 16:50:29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 厦门思明区法院日前对一起盗窃网络域名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林通武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厦门思明区法院日前对一起盗窃网络域名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林通武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6年6月初,林通武通过测试取得厦门一家网络有限公司原职工石某的电子邮箱密码,并从该电子邮箱中的值班客服安排表中得知公司值班人员名字,随后,再次通过测试取得该值班人员的电子邮箱,从值班人员的电子邮箱中取得值班账号和登录密码。

  林通武使用上述账号和密码登录“商务中国”加密网站,窃取ebz.com等4个域名,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

  法院认为,林通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密码测试并私自进入他人的电子邮箱后,将他人存放于电子邮箱中的域名转移至自己能控制的电子邮箱中,符合秘密窃取的行为特征,且窃取数额巨大,行为构成盗窃罪。

  鉴于林通武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将全部赃物返还被害人,同时考虑到本案盗窃对象的特殊性等因素,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大家都在看

今天开始实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